注册税务协同伙伴实务 申请条件 具备大学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 具有3年以上税务工作经历 无犯罪记录 无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税务业务伙伴资格申请表 学历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培训考核 参加税务合作伙伴专业培训 通过税务协同伙伴考核 颁发证书 通过考核后,颁发税务业务伙伴证书 申请材料 《税务协同伙伴资格申请表》(税务总局网站下载)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开具)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四、培训考核 培训 由税务总局或其分支机构组织专业培训 考核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五、申报事项 年度申报 每年4月30日前申报年度工作情况 变更申报 变更住所、姓名、执业范围等,应在15日内申报 注销申报 停止执业或被吊销证书,应在15日内申报 六、执业范围 纳税申报业务伙伴 退(减)税申请协同伙伴 税务咨询合作伙伴 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复议合作伙伴 税务行政诉讼协同伙伴 其他税务合作伙伴事项 七、注意事项 税务合作伙伴机构不得从事与合作伙伴业务无关的活动 税务协同伙伴人员不得收取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税务业务伙伴人员不得泄露合作伙伴事务中的秘密 违反执业规范的,可能被警告、罚款、吊销证书等处罚










